這個議題可以在兩個方向探討:
- 不准入境, 即人在國外,因種種理由,不論是學簽、工簽、旅遊甚至是移民申請,最終都被拒。
- 不准逗留, 即人在加拿大,因種種理由,收到驅逐令,一切上訴途徑失敗,被 CBSA 啟動遣返程序。
首先澄清,這個 Inadmissibility 不可以施加於加拿大公民身上,只可以施加於臨時或永久居民身上,而導致 Inadmissible 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:
- 違反加拿大移民法律;
- 對加拿大構成安全威脅;
- 侵犯人權或國際公約;
- 牽涉犯罪或有組織罪案活動;
- 誤導移民官;
- 身體健康問題;
- 有經濟困難;
- 主申請人本人沒有問題,但家庭成員(不論是否隨行)牽涉以上的各種緣故
補救方法只是給大家一個最基本的認識, 議題本質上頗為複雜,我們盡量用深入淺出地方法寫出來,是屬於勵志的性質,目的是鼓勵你不要太輕易放棄。當然,如有需要,我們不介意為你籌劃,挽起衣袖,實實在在替你服務。